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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规范药店 放心购药”专项行动

     为确保“三节两会”期间全市药品安全,12月16日,我局以“规范药店,放心购药”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旨在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抓手,通过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假劣药品流入主渠道,为公众提供安全的购药环境。

 此次专项检查将从2011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2年2月20日结束,为期2个月。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的购、销、存环节,在药品购进环节,主要以常用药、基本药物为重点,检查购进药品资质材料是否合法、齐全。在药品销售环节,重点检查证照是否合法;是否有促销、赠送、搭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药品分类摆放是否符合规定;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按规定登记销售处方药;含麻黄碱、可待因、曲马多等成分的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在药品储存环节,主要检查药品储存环境温度条件是否符合药品储存条件;是否在批准以外场所储存药品。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其中,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追踪整改结果,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罚;有违法行为的,将按辖区监管职能依法立案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局领导尹逊华、汪迎建、李景仁参会并讲话,会上传达了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精神,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