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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为防止假劣中药材流入全市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和医疗制剂室等生产领域,确保全市中药生产质量安全,2012年5月2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中药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药监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前期中成药集中整治成果,本着防患未然的原则,对假劣中药材流入中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而影响中药生产质量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依法开展相关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明确和落实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区县联动、安监督办、网格化监管的工作模式,以药品的购销渠道和中药材质量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购入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中药生产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监督本辖区内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医院制剂室,在6月20日前完成7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6月20日至7月20日,市及各区、县(市)药监部门将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相关单位进行集中检查,严肃查处中药材专业市场假劣药材流入生产领域等问题。7月20日至8月20日,还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飞行检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期间,还将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从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