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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1年11月17日至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浈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浈强调要充分认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打牢指导工作实践的思想基础。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以及我们国家民族的形象,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事关我国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必须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并投入更多的精力,切实抓紧抓好。

 吴浈充分肯定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覆盖全国的监测和监管组织机构、快速报告的信息网络、一支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监测和管理队伍,搭建起中国药品不良反应监管平台,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监测体制和机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在及早发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避免药害事件重复发生和蔓延等方面所发挥的不可替代作用,已得到实践检验和广泛认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业已成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卫生药监部门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广大监管工作者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的结果。

 吴浈特别强调下一阶段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体系,强化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分析评价能力。三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注重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潜力。四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和指南,及时、准确地向企业反馈药品安全信息,引导企业主动监测和控制药品风险,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在促进制药产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五是积极加强国际合作,不断学习国际上药品安全监测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合作战略,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张宗久司长代表卫生部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强调监测药品临床不良事件是卫生系统的法定任务,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与药监部门密切配合,抓好报告和监测工作,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药品安全监管司李国庆司长对2005年以来药品不良反应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阐述了“十二五”期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部署了近期工作。

 会上,还通报表扬了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院等66个单位和宋立刚、王育琴等66名个人。

 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管局主管局领导以及安监处负责人、卫生厅(局)相关负责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代表共160多人参加了会议。


第三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