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日发布通告,表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卫生部2013年6月1日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同时废止。